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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长沙市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提升补助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企业和单位:

根据《长沙市促进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提升的实施意见》、《长沙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长沙市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提升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在长沙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符合长沙市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2. 2017年度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3. 2017年度获准的境外商标注册(含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项目申报的资料要求

申报资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 2017年度长沙市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提升补助项目申报表(附件1);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驰名商标”的认定文书(或证书),境外商标获准注册的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

4.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单个机构有多个申报项目的,需按项目类别逐一分别提交申报资料。


补助标准

1. 对每件申请境外商标获准注册的小微企业补助5000元。

2. 对每件认定为“驰名商标”(国家工商总局行政认定)的小微企业补助30万元。


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陆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表格进行填报,并按申报资料目录顺序将申报资料准备好一式二份。中心城区及园区的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上报至市知识产权局,四县(市、区)的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上报所属辖区的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中心城区及园区申报单位报送资料由市知识产权局商标处进行初审。四县(市、区)申报单位报送资料由各县(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资料进行汇总,于2018年2月12日前以文件形式连同申报资料(一份)上报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全市相关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后报市小微企业“两创”办审议,待审批后由市财政局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予以拨付。

市财政局          

联系人:曹  伟    联系电话:88666105

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刘  婷     联系电话:88666850


来源: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18年2月2日


附件:

1. 2017年度长沙市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提升补助项目申请表

2. 2017年度长沙市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提升补助项目汇总表

附件下载: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长沙市小微企业商的通知.doc